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導覽
:::
文字大小:
原文

空軍基於貫徹精兵政策目標及新一代兵力成軍所需,依國防部87年3月13日(87)澳奉字第0429號令,將前空軍東部指揮部指揮部裁撤,於民國87年7月1日成立「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司令部」(Air Education Training&Doctrine Doctrine Development Command),直隸空軍總司令部,下轄空軍第七三七戰術戰鬥機聯隊、空軍航空技術學院、空軍基地訓練指揮部、空軍測評戰研中心。

因應國軍「精準案」組織調整,依國防部95年2月22日略畫字第0950000245號令核定,本部銜稱修編為「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」,95年3月1日生效,隸屬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,下轄空軍航空技術學院、空軍基地訓練指揮部、空軍測評戰研中心、空軍戰術訓練中心。

100年7月1日,憲兵第三五七營裁編為憲兵十一中隊,移編本部以統一國軍指揮體系及健全部隊實務工作推展;102年7月1日,空軍戰術訓練中心與空軍測評戰研中心併編;103年11月1日,國軍防空砲兵訓練中心改隸本部部外一級單位,並更銜為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;106年1月1日,空軍測評戰研中心裁撤。值此,本部下轄空軍航空技術學院、空軍基地訓練指揮部、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、憲兵第十一中隊,並赓續督導學校教育、精進部隊訓練、專精戰訓測考、基地組合訓練、落實準則發展等五大功能,強化本軍教育體制,整合訓練權責單位,建立準則發展專責機構,使戰術戰法研發、人員訓練、戰力整備與測考等脈絡一貫,達成建軍備戰需求。

本部平時負責執行準則發展、學校教育部隊訓練與戰訓測考,戰時依令於預備空軍作戰中心(JAOC)/空管制中心(ACC)接替作戰地區之空中作戰指揮與管制,並負責規劃支援西部決戰兵力分散部署時進駐佳山、石子山之作業與防護。


更新日期:2024-03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