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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3/12
一、正取人員請依進用單位通知配合繳交相關資料。 二、考生如需申請成績複查,請於114年3月17日前提出申請(電子郵件或郵戳為憑),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 三、承辦人及聯絡方式:張中校,自動電話:02-253203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