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部隊主要係擔負軍事搜救、沿海巡邏、偵照、運補、元首及政府軍政長官視導專機、新武器研發支援等任務為主,兼負山、海難、空難、緊急傷(病)患後送及重大災害搶救等民間救護任務。
開創肇始於民國39年,於嘉義成立直升機分隊。41年12月1日為加強本軍失事飛機搜救工作改編為空軍救護隊,43年7月1日配合軍事需要,擴編為空軍救護中隊。72年8月1日更改部隊番號為空軍救護隊。
部隊自成立以來曾使用機種為 C-47、PBY、HU-16水陸兩用機;H-5、H-13、H-19、HH-1H直升機,75年6月全面換裝S-70C型直升機、87年5月增購S-70C-6型直升機,續增購EC-225型機於100年11月25日交付本部隊,並於101年7月10日成軍續執行各項戰、演、訓任務迄今。